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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ative Law 韩国知识产权(KIPO)发布虚拟商品商标审查指南

随着元宇宙概念迅速蹿红,带动了虚拟商业的发展,虚拟商品交易的日益活跃,相关商标申请数量也在迅速增长。因此,韩国知识产权局 (KIPO) 近期发布了新的虚拟商品商标审查指南,该指南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施行, 旨在避免申请人混淆,提高审查的一致性,解决商标选择范围过小等问题,

1. 虚拟商品名称的认可范围

“虚拟商品”这一商品名称本身含义模糊,商品范围过于宽泛不会被接受,因此要求必须具体描述和细分。之前只有以“可下载的图像文件(虚拟服装)”和“记录着虚拟服装的计算机程序(虚拟商品)”等形式描述的商品名称才会被接受。 而现在可以以简单的“虚拟+ 实物商品”形式描述也会被接受为商品名称, 例如“虚拟服装”、“虚拟鞋”等。

2. 商品之间的类似性判定

1)虚拟商品之间的关系
此前,所有虚拟商品都被归类为是计算机程序,无论其类型如何都被认为是相似的。从理论上讲,“虚拟鞋”和“虚拟汽车”尽管其属性完全不同,但仍被归类为类似商品,由此在完全不同领域经营的商标持有人之间可能会存在潜在的商标争议。

新指南规定,虚拟商品之间的相似性判断应根据所涉及的实物商品的属性进行分类和比较。
即“虚拟鞋”和“虚拟汽车”被归类为商品分类第 9 类,但“鞋”与“汽车”的属性不同,由此它们之间将被判断为不构成类似,而“虚拟裤子”和“虚拟服装”同样也被归类为商品分类第 9 类, 但“裤子”和“服装”由于属性相近, 它们之间将被判断为构成类似。

2)虚拟商品与实物商品的关系
根据新指南的规定,虚拟商品和与其相关的实物商品被定义为非类似商品。
例如, 归类为第 9 类的“虚拟汽车”和归类为第 12 类的“汽车”被判断为不构成类似商品。 这是基于虚拟商品与实物商品的使用目的和流通渠道不同,给消费者带来混淆的可能性较低的判断。也就是说,这意味着之前在实物商品上注册的注册商标不能成为后申请商标在虚拟商品上的障碍。
但是,如果申请了与驰名、著名商标等类似的虚拟商品的商标,审查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判断该申请商标与驰名、著名商标是否会产生混淆或误认的可能性,其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3.总结

随着元宇宙的出现,使我们可以以新的方式、新的思维去理解、操纵和模拟现实世界。 全世界似乎都在抢占元宇宙商标的先机,在迎接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元宇宙的同时,我们可以做的就是给予足够重视、提前做好商标战略布局。
鉴于此, 准备致力于在元宇宙中大展身手的企业,建议可以先在第9类别上提前做好商标布局。

2022-07-20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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